PFP(Pay-For-Performance)按業(yè)績付費,當廣告的效果好,使廣告主的業(yè)績好才可以獲利的廣告,但是這種廣告模式并不被國內所廣泛運用。著名市場研究機構福萊斯特(Forrerster)研究公司最近公布的一項研究報告稱,在今后4年 之內,萬維網將從目前的廣告收費模式——即根據每千次閃現(xiàn)(impression)收費——CPM(這 亦是大多數(shù)非在線媒體均所采用的模式)變?yōu)榘礃I(yè)績收費(pay-for-performance)的模式。
雖然根據該公司研究人員的預測,未來5年網上廣告將呈爆炸性增長,從1999年的28億美元 猛增至2004年的220億美元,但是經營模式的轉變意味著盈利將成為網絡廣告發(fā)布商關心的 首要問題。
福萊斯特公司高級分析師尼爾說:“互聯(lián)網廣告的一大特點是,它是以業(yè)績?yōu)榛A的。對發(fā)布商來說,如果瀏覽者不采取任何實質性的購買行動,就不可能獲利。”丘比特公司分析師 格拉克說,基于業(yè)績的定價計費基準有點擊次數(shù)、銷售業(yè)績、導航情況等等,不管是哪種, 可以肯定的是這種計價模式將得到廣泛的采用。
雖然基于業(yè)績的廣告模式受到廣泛歡迎,但并不意味著CPM模式已經過時。相反,如果廠家堅持這樣做,那么受到損失的只會是它自已。一位資深分析家就指出,假如商家在談判中不 能靈活處理,而堅持采取業(yè)績模式,它將失去很多合作的機會,因為目前許多網站并不接受這種模式。PFP廣告的發(fā)展還是很值得期待的,各種廣告模式都可以考慮,只要能讓自身的廣告效果得到提升。